富有吸引力的税制
卢森堡基金在国际金融服务中是享誉全球的,稳定的政策,安全的金融环境都是投资者信赖卢森堡的基础。而且卢森堡还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投资基金中心,有着优越的税收环境,以避税为目的而设立的基金架构在卢森堡都是可行的。
近些年来,RAIF架构在另类投资基金领域备受基金经理青睐,那么卢森堡基金工具RAIF架构有什么优点呢?
在税务方面,RAIF架构享受以下富有吸引力的税务处理:
基金层面保持税收中立,不会增加投资者的税收负担,适用税制:
1、除非选择风险资本投资公司(SICAR)的处理,否则将应用专业投资基金(SIF)的处理
(1)无需缴纳卢森堡企业所得税
(2)需缴纳0.01%的认缴税(可能适用有关豁免待遇)
2、选择风险资本投资公司(SICAR)的处理
(1)与风险资本有关的收入无需缴纳卢森堡企业所得税
(2)无需缴纳认缴税
3、如果采用卢森堡合伙制的形式(如有限合伙企业(S.C.S.)或特殊有限合伙企业(S.C.Sp.))
(1)被视为税收透明体,基金层面无需缴纳任何卢森堡税费(即投资者被视为纳税人)
(2)仅需缴纳最低净财产税
(3)无需就投资者分红代扣预提税
(4)从投资标的取得的投资收益,可能享受《欧盟母子公司指令》或有关税收协定的减免税条款
享有伞形基金架构的优势
RAIF可以设立为伞形基金架构,其中每个子基金的资产和债务独立于其他子基金,并可具备与其他子基金不同的特征。在RAIF发行文件中,每个子基金可就以下方面说明其特色:
1、投资政策
2、投资经理或投资顾问
3、证券/权益的发行和赎回相关规定投资条款相关具体规定
4、费用结构和投资分配/超额收益安排
5、适用投资者
6、独立的年度报告
透过伞形基金架构,基金管理人可向各子基金分摊初始设立成本和后续运营成本。同时,在满足发行文件中规定的特定条件下,投资者可以在不同子基金间转换投资。
尽管如此,RAIF的子基金需任命同一授权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托管行、审计师和中央行政管理人。
RAIF架构的其他优势
1、不受双重监管
RAIF架构提供投资者所需的保护同时,也让基金管理人扩大其基金产品的销售市场。此外,RAIF架构也不受SIF或SICAR等受监管基金所适用的产品层面监管。
2、迅速进入市场
与SIF、SICAR等受监管的基金不同,RAIF的成立无需经过卢森堡金融监管委员会事先审批,可以在短时间内设立起来。
3、灵活的公司形式
基于不同的商业考量,RAIF可采取以共同基金、公司2或合伙制的形式设立,其主要差异有:基金是否会被视为法人、基金是否会被视为税收透明体、最低资本金要求、股东人数的限制、投资者承担的责任、股份转让的限制、基金管理要求、信息披露要求。
4、具有欧盟护照
RAIF由授权另类基金管理人管理,因而受益于欧盟护照制度,可销售至欧盟各国的专业投资者。
5、可从现有基金架构转换为RAIF架构
由于RAIF架构的吸引力,在商业及法律方面允许的情况下,一些基金经理可能会考虑将其现有基金架构(如设立在卢森堡或卢森堡以外地区不受监管或受监管基金)转换为RAIF架构。
设立基金比注册普通公司的流程手续复杂很多,需要考虑的问题也很多,涉及到的领域更是专业很多,因此整个设立的流程一定要选择对应的专业人员从中协助,避免基金架构搭设不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