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海外收入征税3%
近日,马来西亚推出了为期半年的收入汇款特别计划(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以3%的优惠税率向海外收入征税。
马来西亚财政部长东姑扎夫鲁在2022年财政预算中宣布不再豁免海外收入的所得税后,紧跟着内陆税收局如今向在海外拥有收入存款的大马税务居民,推出收入汇款特别计划(PKPP)为期半年,税率仅3%。
马来西亚税收局指出,当局也不会对在特别计划落实期间所带入的收入进行审计、调查或罚款,税收局将真诚地接纳所有带进的收入;所有收入必需在特别计划期间带入或汇入。
税局表示,纳税人必需在特别计划结束的最迟30天前申报加入该计划,以及必需根据2022或2023年报税年(视何者适用)所定下的一般付款安排缴税。
税局指出,特别计划不包括2021及往后估税年从大马汇出的收入,以及在这项计划期间汇入或带入的收入。
特别计划结束后,税收局将通过与其他国家已被接纳的交换税务情报协议,审查和研究大马人海外收入存款的资料。
税收局也提到,如果根据审查,发现仍有未通报且源自大马的海外收入存款,当局将进行额外的估税,以及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施以罚款。
税收局鼓励纳税人参与这项特别计划,以更新他们的税务情况,税收局将在官网向公众发布与特别计划有关的常见问题及指南。
马来西亚税务居民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征税时区别对待。居民对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纳税,非居民只对来源于马来西亚境内的所得纳税。关于居民和非居民的判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4种居民的认定标准,
即该年在马来西亚居留时间超过182天;
该年在马来西亚居留时间不足182天,但该年前一年或后一年的持续居留时间超过182天;
该年居留时间超过90天,包括该年在内的4年中有3年是居民或居留90天以上;
既使该年不在马来西亚居留,最近3年或者以后年度被认定为居民。
不符合上述4个标准时判定为非居民。
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税率
纳税人为居民时,下列所得应当按照规定征税:
1、产生于马来西亚的所得。
2、在马来西亚取得的派生所得。
国外汇往马来西亚的所得。马来西亚雇员应就其在马来西亚工作取得的收入纳税,不论其收入是在哪里支付的。雇员收入包括工资、小费、临时收入、实物津贴、税收返还和雇主提供的免租住所纳税。
马来西亚个人所得税按照19%至28%的5级累进税率纳税。2004年起个人所得税实行申报纳税制度。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5万林吉特。
居民取得的利息按照5%的比例税率缴纳利息税。一年期存款利息免税。特种国债及证券利息免税。马来西亚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支付给非居民的利息免税。
另外,在马来西亚申报个人所得税需要在马来西亚当地申请的个人税务申报号码,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若用马来西亚税号开立账户,CRS会将税务信息交换至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