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兰家族信托设立背景
近期,俏江南创始人张兰被曝其境外家族信托被击穿,欠债9.8亿!此消息一出,引起高净值人士对家族信托保障财富传承增值的功能引起质疑。张兰的境外家族信托为何会被击穿?家族信托不安全了吗?
根据新加坡高等法院2022年11月2日公布的判决,法院同意张兰的债权人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 Limited提出的向张兰设立的家族信托项下银行账户任命接管人的申请。
同时,法院在该判决中明确了张兰所设立家族信托项下资金的实际权利人为张兰,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 Limited作为张兰的债权人有权对该等资金进行追索。这意味着张兰境外设立的家族信托被击穿了!
张兰家族信托设立背景
根据新加坡高等法院公布的判决书,Success Elegant Trust是张兰为儿子汪小菲及其子女的利益而设立的家族信托,信托声明日期为2014年6月3日。
为了设立该家族信托,张兰于2014年1月2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成立了Success Elegant Trading Limited(以下简称“SETL”),并是其唯一股东和唯一董事。
SETL公司在瑞士信贷和德意志银行分别开立了银行账户(以下统称“两个银行账户”),随后张兰将资金陆续转移至两个银行账户中。
2022年11月2日,新加坡高等法院公布判决,法官认定,尽管两个银行账户以SETL公司的名义存在,但张兰保留了其中资金的实益所有权,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 Limited作为张兰的债权人有权对该等资金进行追索。
家族信托为何会被击穿
根据新加坡高等法院的判决书,法官认定张兰为家族信托项下资金的实际权利人,主要基于以下理由:
第一,在家族信托成立之后,张兰仍可自由地从银行账户为自己转账。2014年11月26日,张兰还动用信托项下银行账户的资金购买了纽约的一套公寓。
第二,在接到中国香港冻结令通知和新加坡冻结令之前,张兰急于转出家族信托项下资金。
第三,张兰的代理人在向家族信托项下资金所在银行发送的邮件中明确提到,家族信托项下有关银行账户为张兰所有。
据此,新加坡高等法院认为,虽然有关资金在家族信托名下,但张兰为该等资金的实际权利人,张兰设立该家族信托的目的在于规避债权人对其名下财产的执行或索赔。
家族信托是否会被法院击穿的核心在于家族信托项下财产的实际权利人是否为委托人。有律师表示,张兰境外家族信托被击穿的根本原因在于独立性不够。
张兰多次指示直接处分信托计划中的两个银行账户中的资产的行为,使得新加坡高等法院在判决中认定了张兰所设立的家族信托项下资金的实际权利人仍然为张兰本人。通过该判决,张兰设立的家族信托被击穿,该家族信托项下资金被认定为张兰个人财产,张兰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对该等资金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家族信托是由委托人基于一定的目的将其家族财产所有权转移给受托人,使受托人依照信托文件为家族信托的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的行为。传统家族信托的管理权由受托人行使,尽管近年来保留权利信托制度的发展为委托人可以在一定限度内保留和行使信托财产管理权提供了空间,但委托人行使信托财产管理权仍应符合信托文件对权利行使的规范,尤其注意保证受托人等法定或约定的主体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参与相关流程。如委托人“独揽”信托财产的实际控制权,受托人在信托管理中完全缺位,对于信托资产分配给非信托受益人也不进行限制或提出异议,就很可能造成“信托财产”被认定为仍是委托人的个人财产而面临被强制执行的风险。
设立家族信托的注意事项
法律设计层面,当委托人在信托契约或信托架构上保留了对信托财产的过多控制权,且权利保留导致信托财产能够被委托人自由支配,信托被“击穿”的可能性则会明显增加。
实践操作层面,即使家族信托的委托人在表面上没有保留过多权利,但如果委托人的所有指示,受托人都“不假思索”的严格执行,这种情况就可能属于实质虚假信托,其资产保护功能也会受到影响。
总而言之,合法设立的家族信托具有与委托人个人债务风险隔离的功能,但家族信托如果存在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则置入家族信托的资产可能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决/裁决返回至委托人个人名下,成为可以被强制执行的委托人的个人财产,或者信托财产本身被认定为委托人的个人财产,也就无法起到债务风险隔离的功能。
境外信托规则经历了长期的演变,对委托人的权利保留、虚假信托、虚幻信托等问题存在明确的法律规定。若设计不当,就会具备可被击穿的隐患。